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海南大学筹备工作领导小组
关于胡新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两校党政联合工作机构、各单位:
新海南大学教学及教辅机构已正式设立。为了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,两校合并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胡新文等105位同志分别担任新海南大学教学及教辅机构负责人。现将任职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农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胡新文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黄承和;
行政工作负责人:吴蔚东、符常明、黄东益、袁潜华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邱志春。
二、园艺园林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李绍鹏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王强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黄绵佳、许先升、杨好伟;
党务工作负责人:王珍。
三、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郑服丛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沈秀清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朱朝华;
党务工作负责人:崔昌华。
四、海洋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陈国华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李光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黄勃、周永灿、赖秋明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陈平。
五、材料与化工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曹阳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廖建和;
行政工作负责人:廖双泉、庞素娟、曹献英;
党务工作负责人:王茂钢。
六、食品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仇厚援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樊春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李从发。
七、建筑工程学院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王兆庆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陈奕柏。
八、机电工程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翁绍捷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符新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黄国标。
九、信息科学技术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杜文才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陈明宝;
行政工作负责人:周开利、雷景生、陈明锐、杨雄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黄运鸣。
十、法学院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段书臣;
行政工作负责人:宁清同、叶英萍、王琦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韩力光。
十一、政治与行政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张治库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王默忠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李德芳、胡斌武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邓秀成。
十二、管理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傅国华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黎坚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韦明;
党务工作负责人:徐畅。
十三、经济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黄景贵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符史岱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李仁君、黄淑芳;
党务工作负责人:冯广波。
十四、旅游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安应民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吕裕昌;
行政工作负责人:王琳、魏成元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金晟。
十五、社会科学部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王志芳。
十六、人文传播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孙绍先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刘雯;
行政工作负责人:焦勇勤、闫金玲;
党务工作负责人:孙晓媛。
十七、外国语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曹玲娟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吴华生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鲁苓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黄丽芹。
十八、艺术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孙波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周蔚雄;
行政工作负责人:赵京封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陈泰义。
十九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李渝凤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黄玉端。
二十、公共外语部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陈鸣芬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杨云升。
二十一、体育部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肖水平;
行政工作负责人:罗远标、王之、肖霞。
二十二、继续教育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徐民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陈起敏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林尧俊、张延梅。
二十三、应用科技学院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潘贤丽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陈卫东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陈健、康由发;
党务工作负责人:邱锡光。
二十四、图书馆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詹长智;
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:蔡鹤龄;
行政工作负责人:李春、陈俊霖。
二十五、学报编辑部
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:许文深;
行政工作负责人:郑小枚。
上述负责人原有的行政级别保持不变。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八日